全校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學風建設的相關精神,進一步鞏固開封大學學術誠信體系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現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就嚴格執行學風建設機構、學術規范制度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機制的 “三落實、三公開” 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落實” 要求
1.學風建設機構落實:各學院成立學風建設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擔任組長,負責本學院的學風建設工作,確保學風建設工作層層落實。
2.學術規范制度落實:科研處修訂完善一系列學術規范制度,包括《開封大學學術規范條例》《開封大學學風建設細則》《開封大學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試行)》等。各單位要組織全體教師、科研人員和學生認真學習這些制度,確保每位師生熟悉并遵守學術規范。在各類學術活動中,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進行操作,從項目申報、研究開展到成果發表,各個環節都要做到有章可循。
3.學術不端行為查處機制落實:按照《開封大學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規定》,學術委員會負責受理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科研處負責對舉報線索進行初步審查和立案調查。一旦發現學術不端行為,將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由學校紀委、人事、教務、科研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深入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三公開” 要求
1.學風建設機構公開:各學院學風建設工作小組的組成人員名單將在學院網站主頁公開,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同時公布聯系方式,方便師生就學風建設相關問題進行咨詢和反饋。
2.學術規范制度公開:學校科研處網站上“學風建設”專欄中公布有關學術規范規章制度,供師生隨時查閱。各學院也要組織專門的學習活動,確保師生對制度內容了然于心。
3.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結果公開:對于經調查核實的學術不端行為,科研處將及時在全校范圍內公開查處結果,包括被查處人的姓名、所在單位、學術不端行為事實、處理結果等信息。通過公開查處結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維護學術誠信的嚴肅性。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 “三落實、三公開” 工作,將其作為加強學風建設的重要舉措。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嚴格遵守學術規范,積極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為學校的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