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學校《開封大學科研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開大校發【2019】83號)、《開封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管理辦法》(開大校發【2020】23號)、《開封大學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的建設與管理辦法》(開大校發【2020】24號)等管理辦法,要求我校科研基金項目及各級各類科研平臺報送年度進展總結。
一、報送范圍
1.所有在研中的開封大學博士基金項目、青年創新人才培育基金項目;
2.經文件確立的省、市、校級科研平臺。
二、報送內容
年度進展報告應以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和學校認定過的平臺核心成員為基礎,圍繞建設、研究方向對照年度任務安排總結工作的執行情況;所列舉研究成果須是2019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期間的成果。包含以下部分:
1.年度計劃要點和調整情況。簡要說明是否按計劃進行,是否有研究任務或內容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做了必要的調整和變動,未按計劃進行說明其原因。
2.主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平臺主要闡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進展和主要成效,基金項目主要論述項目完成的整體情況包括研究方法、技術路線、試驗工作等的實施情況。并均需列舉所承擔的科研項目、橫向項目及科研經費;論文(正式發表且有資助標注和項目批準號)、著作、獲獎;取得專利、技術開發與社會服務貢獻等成果。亦包括團隊建設、人才培養和年度重大活動、學術交流等方面的總結。平臺還需對平臺基礎設施條件建設、運行機制及規章制度等方面進行說明。
3.下一年度工作規劃及措施。
4.建設經驗、存在問題及其原因,改進措施。
三、報送流程
年度進展報告實行校院兩級審核。
1.項目(平臺)負責人提交材料。11月20日前項目(平臺)負責人提交總結所需各種材料各兩份至專業院部。結項成果原件由專業院部負責審核。
2.專業院部初審。11月27日前,項目(平臺)主管的專業院部組織開展自評自審,出具學院結論和項目(平臺)年度進展報告材料一同提交科研規劃處。
3.學校綜合審核。科研規劃處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核。請相關項目(平臺)負責人、專業院部按照要求按時將結項材料提交至科研規劃處524辦公室(同時提交電子版至曹明oa)。
科研規劃處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