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教育廳《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函〔2019〕594號)文件(附件1)精神,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條件
(一)立項選題。項目選題應依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本省、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具有較高理論與實踐價值、富有創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決創新人才,特別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中面臨的關鍵問題,重點在人才培養體制、模式、途徑、方法和評價等方面進行突破,對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具體選題范圍可參照《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改研究課題選題指南》(附件2,以下簡稱“立項指南”)。
(二)立項要求。
1.符合新時代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理念,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適用性、創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較強的研究力量。學校在經費和條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證。
3.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設計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勵多所院校聯合申報,促進校際間的交流與合作。鼓勵學校吸收行業、企業及其人員參與教改項目研究與實踐。聯合申請的項目需明確主持學校及項目負責人。
6.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歷、較高的研究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主持完成過校級以上教改項目。項目主要成員必須直接參加項目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
二、立項辦法
(一)立項范圍。省級教改項目立項范圍為全省高等職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拓展到有關研究會。已列入教育部、全國或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級以上教育科學研究機構、學會及其他單位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的項目,不得再申報;在研尚未結項的省級教改項目主持人不得重復申報。
(二)立項方式。省級一般項目由學校推薦,省教育廳審核認定。省級重點項目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確定。
(三)申報限額。我校限報4項。省級重點項目數量不超過限額的30%。校級領導主持的申報項目不超過限額的30%,教學一線教師(不含中層正職及以上)主持的申報項目不低于限額的40%。學校在推薦項目立項時統籌考慮,對教學名師、骨干專業教師和精品課程主持人等給予傾斜。項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員限主持1項或參與2項教改項目,項目成員數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單位合作項目成員數量每增加一個單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個單位20人。
省級重大項目由省教育廳從重點項目中遴選,由國家“雙高計劃”學校、國家級優質學校、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以上的學校牽頭組織申報,每校不超過2項。
三、項目管理
(一)研究時間。省級教改項目研究與實踐周期一般為2年,特殊情況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3年。
(二)研究經費。省教育廳對省級重點以上項目給予經費資助,學校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對省級一般項目,學校給予不低于2萬元經費支持,用于項目調研、學術交流、實踐應用、成果推廣等,保證項目順利完成。
(三)研究管理。省級教改項目以項目管理形式實施。省教育廳負責省級教改項目的立項建設、成果鑒定和成果獎勵。學校負責項目過程管理,保證經費投入,督促檢查指導,實行年度考核,及時將項目研究階段性成果應用到人才培養工作實踐中。
(四)研究人員。省級教改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具體負責項目的調研論證、方案設計、成果鑒定、實踐應用和經費使用等工作。項目主持人及成員在研究實踐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變更,項目結項前,對確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研究與實踐者,須學校審核,在申請結項之前3個月,報省教育廳同意、備案。項目成果鑒定后不得再次變更。
(五)項目撤銷。省級教改項目研究實踐期內無故未完成研究任務,省教育廳予以撤銷,并核減所在學校下次省級立項的申報限額。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承擔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建設任務的單位、部門限擇優推薦一項。
(二)以單位、部門為單位,統一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三)同等條件下,承擔2019年校級教改立項建設項目的遵循優先推薦原則。
(四)請各單位、部門務必于12月2日12:00前將立項申報有關材料報送至行政樓(2號樓)525房間,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聯系電話:0371-23810958。須報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1式4份(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一份(附件4),并附上述材料電子版一份。電子版報送時,OA郵件主題請注明單位、部門名稱。
2.相關證明材料:項目主持人和主要參加人員近年來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指最具代表性、與所報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與項目有關的獲獎證書復印件(不超過3項)、正式發表的論文(不超過3篇)或出版的專著目錄復印件。證明材料1式3份,按序裝訂成冊。
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申報材料嚴禁弄虛作假、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
附件1.教職成函〔2019〕594號.doc
附件2.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選題指南.docx
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docx
附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docx
附件5.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請書》填報事宜說明.docx
科研規劃處(高教研究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