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開封市科技局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市級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對2016年(含)之前批準組建的市級重點實驗室進行評估;2017年(含)之后批準組建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可提出提前驗收申請,并參與評估。名單見附件1。
二、驗收依據
(一)《開封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和《開封市市級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汴科文〔2016〕137號);《開封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汴科文〔2017〕195號)。
(二)經批準的《開封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
三、評估工作安排
(一)自評
實驗室依托單位對近三年的工作(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自評,批準組建期不滿三年的,對批準組建當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作開展自評。12月1日前,2016年(含)之前批準組建的市級重點實驗室編寫《開封市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附件2);2017年(含)之后批準組建的市級重點實驗室提交提前驗收申請,編寫《開封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驗收總結報告》(附件3)和《開封市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
(二)綜合評估
12月18日召開評估工作會議,評估專家組審閱實驗室提交的材料,聽取實驗室主任匯報。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三)現場評估
根據會議評估情況,對進入現場評估環節的實驗室代表性成果學術報告、科研成果產出情況、人才隊伍建設和對外開放情況、儀器設備管理運行和共享情況、實驗記錄等進行現場評估。
(四)評估績效
評估績效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對綜合評估成績排名靠前的實驗室進行現場評估,其考核績效等級根據綜合評估打分和現場評估打分確定;綜合評估成績排名靠后的不再進行現場評估,其考核績效等級由綜合評估打分確定。
四、材料報送
每個重點實驗室需提交《開封市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及佐證材料一式兩份。
申請提前驗收并參加評估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單位需提交提前驗收申請(一式一份),并將《開封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驗收總結報告》,連同《開封市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各一式兩份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及電子版請于11月30日前交至科研規劃處。
附件
1:
參評市級重點實驗室名單.docx
2:
開封市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docx
3:
開封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驗收總結報告.docx
科研規劃處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