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推薦申報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教科技〔2019〕159號)的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高校的各類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報省教育廳統一推薦。各高校申報項目數額不限,項目推薦號和校驗碼由教育部統一發送(具體發送方式另行通知)。擬采取專家或組織提名方式推薦的項目,請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1)要求執行。
二、基本條件
被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推薦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是我省高等學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推薦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5.被推薦項目所含技術內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或正在申報的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否則視為重復報獎。
6.已通過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形式審查的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完成人。
三、推薦程序
1.擇優推薦。請符合申報條件教師按照《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的要求申報,并在2019年3月26日將項目匯總表電子版(見附件3、附件4)及紙質版提交至科研規劃處。
2.項目組準備推薦材料。各高校申報通用項目的項目組根據教育部下發的項目推薦號和校驗碼,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登錄“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網絡提交截止時間5月30日。各高校申報專用項目的項目組于2019年5月10日前到教育部科技司進行成果登記,參照推薦書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從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按照保密規定填寫。
3.各高校及省教育廳科技處審核,形式審查不合格項目返回修改。
4.各高校須將擬推薦項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非高校完成人所在單位的公示與學校公示同時進行,公示證明(內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關要求進行)隨同推薦材料一起報送省教育廳科技處。通用項目公示截圖須在報送材料前上傳至評審信息系統。專項項目按照保密規定,通過內部渠道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5.所在高校及省教育廳科技處審核推薦后,項目組在系統打印推薦書正式版,與相關附件合裝成冊,項目推薦書書面材料等請于6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廳科技處,由省教育廳統一上報教育部。
四、推薦書要求
(一)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請各高校按照《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并對完成人(青年科學獎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師德學風、教書育人等情況進行評價和把關。
(二)報送推薦材料的要求
1.電子版材料:通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直接通過評審信息系統報送;專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須刻錄在1張光盤上,隨紙質材料專人報送。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30日。
2.紙質材料:各高校推薦公函1份,內容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附件3、4);通用項目紙質推薦書2套(含1套原始件),與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專用項目紙質推薦書10套(含1套原始件),與附件一并裝訂成冊。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日。
3.回避專家要求: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在推薦系統中提交專家回避申請,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1份(附件5),隨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五、材料提交要求
1.請符合申報條件教師于2019年3月26日將項目匯總表電子版(見附件3、附件4)及紙質版提交至科研規劃處。
2.教育部下發推薦號和校驗碼后,請于5月10日前按照要求登錄系統并填寫并報送相關材料至科研規劃處。
教科技〔2019〕159號-附件1:關于推薦_提名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pdf
教科技〔2019〕159號-附件2: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doc
教科技〔2019〕159號-附件3: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通用項目匯總表.doc
教科技〔2019〕159號-附件4: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專用項目匯總表.doc
教科技〔2019〕159號-附件5:回避專家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