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國家自科基金委通知,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接收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續資助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部分項目類型,項目指南將另行公布。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3.繼續開展無紙化申請試點。2019年繼續對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進行無紙化申請試點,并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試點范圍。申請以上類型項目時,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 2019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包括:選取重點項目和部分學科面上項目(詳見下表),試點開展基于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申請與分類評審;調整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等類型項目的申請與資助政策;進一步精簡申請管理要求等。各項改革舉措將體現在《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中,請廣大申請人和依托單位予以關注。
面上項目試點開展分類申請與分類評審的學科名單
科學部 |
一級申請代碼 |
一級申請代碼相應的學科名稱 |
數理科學部 |
A04 |
物理學I |
化學科學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學、催化與表界面化學、化學理論與機制、化學測量學、材料化學與能源化學、環境化學、化學生物學、化學工程與工業化學 |
生命科學部 |
C07 |
細胞生物學 |
地球科學部 |
D05 |
大氣科學 |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
E01、E06 |
金屬材料、工程熱物理與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學部 |
F04、F05 |
半導體科學與信息器件、光學和光電子學 |
管理科學部 |
G03 |
經濟科學 |
醫學科學部 |
H16 |
腫瘤學 |
2.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指南》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
3.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4.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請人及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19年5月6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二、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一)2019年部分項目申請要求有較大變化,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指南》和相關通知通告,及時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指南》紙質版將于近期到達科研規劃處,電子版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三)申請書紙質材料采用雙面打印并裝訂。
(四)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 http://www.nsfc.gov.cn/,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網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五)申請人請于2019年3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中提交,同時提交申報書紙質版一式四份至科研規劃處。
科研規劃處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