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4年1月2日收到省教育廳函件《關于撤稿論文自查和重點核查工作的通知》,根據文件要求,學校立即下達相關通知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自查。學校針對此項工作成立專項調查組,并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認真核查,第一時間約談論文第一作者,詳細了解論文撰寫、投稿、發表、撤稿的全部過程,認定論文作者存在論文代投、違反論文署名規范等科研失信行為,對照文件《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第三十二條規定,屬“情節較重”,現對常衛鋒、賈佳兩位老師作出如下處理:
1.公開通報批評,并在科研外事處網站學風建設專欄上予以公示;
2.三年內禁止申報或參與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
3.追回論文相關科研工作量津貼;
4.三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
5.三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6.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開封大學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