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教育廳教科外〔2009〕163號文件《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2009年度科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2009年度科技成果獎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09年度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含科技著作類),主要獎勵在科技創新、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產學研結合與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社會公益(含軟科學)研究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理論水平較高的科技著作。
2.成果形式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軟科學研究報告等。
1.科技成果的完成、鑒定期限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科技著作是指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期限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繼續申報河南省科技進步獎的成果須經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科學技術成果公報》公布,并具有科技成果登記號。
根據《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專業分類》規定和教育系統實際,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主要包括以下26個專業分類:
農業,林業,養殖業,國土資源與利用,輕工,紡織,化工,無機非金屬材料,金屬材料,機械,動力與電氣,民用核技術,電子與通訊、儀器儀表,計算機(含現代教育技術),自動控制,土木建筑,水利,交通運輸,技術基礎,環境保護,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醫療衛生,中醫中藥,藥物與生物醫學工程,公安科技,軟科學。
1.科技成果完成人必須是我校在編教師、職工和研究人員,不包括從校外聘請的兼職教師、研究人員及出國逾期未歸人員。
2.有多個單位共同合作研究產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申報。如遇第一完成人調動等特殊情況,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單位申報,但必須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單位簽署的書面意見。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單位原則上不得直接申報。
3.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數量和排序應與《科技成果鑒定證書》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科技著作的主編及其他編輯人員,應以原著排序為準??萍汲晒劦闹饕瓿扇撕椭饕瓿蓡挝幌揞~按省科技進步獎規定執行,即單項授獎人數限額為15人以內,單項授獎單位數限額為10個以內。
4.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應符合規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報。叢書可以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2009年度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報工作采取網上和紙質申報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