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評選2008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的通知(教社政[2009]472號文件)》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在國內學術刊物和報紙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廳級(含市廳級)以上黨政機關采用且應用價值較高的調研報告等,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和研究人員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報,第一作者所在學校為第一署名單位。非第一作者的參與人員不得獨立申報。
2.本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項按以下22個學科申報:(1)哲學;(2)理論經濟學;(3)應用經濟學;(4)法學;(5)政治學;(6)馬克思主義理論;(7)社會學;(8)民族學;(9)教育學;(10)心理學;(11)體育學;(12)中國語言文學;(13)外國語言文學;(14)新聞傳播學;(15)藝術學;(16)歷史學;(17)管理科學與工程;(18)農林經濟管理;(19)工商管理;(20)公共管理;(21)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22)綜合研究。
申報跨學科的研究成果,請注明主要涉及的學科,自行選擇申報學科方向。“港澳臺問題研究”、“國際問題研究”可根據實際研究問題在相關學科中申報。
3.有下列情況者,不具有申報資格:(1)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報材料、程序不符合申報規定者;(3)著作權存在爭議者。
4.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表的成果,各種音像、工藝美術類制品,暫不受理申報。已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獎勵等級為一、二、三等,名額按申報成果總數的10%、20%、30%確定。獲獎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廳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500元。同時確定若干有重大學術價值、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結集出版。
申報材料由申報學校審核后集中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申報材料:
1.《河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請書》(附件1)一式2份。
2.著作類成果、論文類成果報送原件1份。調研報告類成果報送調研報告和被黨政機關采用情況證明材料各1份。評審材料原則上不退,需要退回的,需要與教育廳社政處聯系。
3.申報者須將成果申報材料裝入檔案袋內,并標明:成果名稱、所屬學科、申報人姓名、申報單位。著作類成果、論文類成果還應在原件封面上標注申報者姓名和單位。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社政處有關通知精神,申報2008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需交成果申報評審費,標準是:著作類:150元/項;其他:100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