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教育廳教社政〔2009〕215號文件《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的
通知》,教育部社政司對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次評獎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
獎項分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和成果普及獎。所有獎項均設特等獎、一、二、三等獎。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的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以學校為單位,不受理個人申報。請學校各單位在申報工作中,注重提高申報質量,注意控制申報數量。堅持質量第一,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切實做好初選工作。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在各高校申報的基礎上進行評審推薦。
1、申報教師資格:成果公開出版、發表或向實際工作部門提交研究咨詢報告期間,正式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每人限申報一項。合作研究成果必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1)申報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成果的起止時間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申報成果普及獎成果須為著作類,其起止時間為: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3)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4)個人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申請論文類獎勵。
(5)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6)研究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省部級以上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以上企業等)證明其實際應用價值的材料。
(7)普及類成果,為推進馬克思主義大眾化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傳播普及類著作,須提交關于社會效果影響方面的佐證材料,包括圖書發行量、書評、相關新聞報道、領導批示、受眾反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