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促進我校專業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校擬定開展2012年校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現將校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的申報與評審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審標準
本次校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的評選依照《開封大學特色專業建設點實施規范》(09校發56號)文件精神,按照《特色專業評價指標體系》(附件1)要求執行,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二、建設目標
適應國家經濟、科技、社會發展和中原經濟區建設及區域經濟對高素質專業人才的需求,發揮已有的專業優勢,凸顯專業特色,推進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緊密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打造教育理念先進、辦學條件較好、“雙師”隊伍水平較高、教育教學模式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得到社會公認的特色專業;突出服務區域支柱產業、優勢產業、新興產業需求的專業,充分發揮特色建設專業的示范效應,依托特色專業建設帶動我校辦學特色的形成、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三、申報要求與安排
1.推薦專業應充分反映該專業發展趨勢與建設水平,在認真考察區域產業結構狀況、發展趨勢及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需求情況的基礎上,科學確定專業辦學定位,明確專業辦學指導思想,創新“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應致力于教學改革,在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實訓基地建設、畢業生就業、管理平臺建設等方面富有鮮明的特色。
2.推薦專業一般應具有2屆以上畢業生,且學生就業率高,用人單位及社會反響良好。專業負責人一般應為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職資格的專任教師。
3.各院應積極開展初評,并于2012年5月11日前將初評結果和院部推薦意見(填寫《2012年校級特色專業推薦書》,見附件2)報教務處,同時提交推薦專業的《開封大學特色專業建設點任務書》(紙質和電子版,見附件3)及相關佐證材料。
4.學校擬于2012年5月中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報校長辦公會通過,最終確定2012校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在綜合評審的基礎上,學校將擇優推薦參加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的專業。
附件1:特色專業評價指標體系
附件2:2012年校級特色專業推薦書
附件3:開封大學特色專業建設點任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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