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更好地推進我校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享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現開展我校2024年度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享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評價考核是《實施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是推動我省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重要舉措,是建立獎懲機制的重要依據。根據考核結果,對“優秀”的管理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對“不合格”的管理單位公開通報,并責令整改(整改期一年),整改完成后下年度績效評價結果仍不合格的,將視情節采取核減管理單位修繕購置資金、停止新購儀器設備、在申報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
二、評價范圍
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單臺套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在2024年全年(即2024年1月1日—204年12月31日)的使用效益及開放共享情況。
三、評價內容
此次評價工作將重點圍繞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的組織管理情況、運行使用情況及共享服務情況(見附件3)組織開展。
(一)組織管理情況。包括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統籌管理、開放共享制度的制定及執行、在線服務平臺的建設及與省共享服務平臺對接等情況。
(二)運行使用情況。包括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率和運行使用機時、運行使用成效(支撐國家、省重大科技創新)等情況。
(三)共享服務情況。包括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率、服務單位數量、共享服務收入、對外服務成效及用戶評價等情況。
四、申報程序和要求
1.請各單位、各部門自查是否擁有單臺套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且未錄入河南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將設備相關情況填入《50萬以上科研儀器設備資產信息情況表》(見附件1);
2.請已納入共享的科研設施與儀器所屬單位(相關名單見附件2)將評價考核范圍內的科研設施與儀器根據評價內容進行總結提交相關材料和佐證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內容見附件3)。
3.以上材料請于2025年5月28日前將紙介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版提交至科研處528辦公室,聯系人徐冉月。
附件1:50萬以上科研儀器設備資產信息情況表.xls
附件2:開封大學已納入共享的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清單.docx
附件3:已納入共享設備所屬單位所需提交材料.docx
科研處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