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做好我校2021年度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我校2021年度職稱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
(一)申報人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非普通高校學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各1份。
(二)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同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三)申報人經院部簽字的《職稱申報推薦誠信承諾書》一式2份。《職稱申報推薦誠信承諾書》從人事處FTP中下載。
(四)申報人錄入、打印《評審簡表》、標志性成果自評表。《評審簡表》應由院部行政負責人、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規劃處負責人簽字后復印40份,復印后的《評審簡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后交人事處。標志性成果自評表填寫后打印40份。《評審簡表》、標志性成果自評表從人事處FTP中下載。
(五)申報人報送材料的目錄(清單)一式3份,A4紙雙面打印。評審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姓名、申報系列、級別、專業。
(六)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需要進行講課答辯。
(七)申報高校教師的人員提交一本教案,申報高級實驗師的人員提交2份實驗教案(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八)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九)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加蓋單位科研部門公章的檢索頁。論文須附檢索頁。著作、教材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未按要求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不得填入表內。
(十)申報人須指定論文鑒定篇目,其中,申報中級、副高級職務的鑒定論文1篇,申報正高級職務和破格、后學歷申報人員鑒定論文2篇。鑒定論文復印件2份。
(十一)申報系列(專業)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證明,以及其他反映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時間安排
(一)10月28日下午3:00在行政樓四樓會議室舉行職稱申報培訓會,培訓內容為公示本年度崗位職數、有關職稱政策及材料的整理要求。參會人員為今年擬申報中、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參加)、各專業院部負責人、各審核部門的有關人員。
(二)各專業院部的材料審核、材料展示、民主測評工作須在11月8日前完成,并將排序后的推薦報告、院部資格初審情況匯總表、師德師風初審報告于11月8日前報學校職稱工作辦公室,電子版發于芳OA。
(三)11月8日前以推薦院部為單位提交外審論文,高級職稱提交PDF版論文:正高2篇,副高1篇,電子版發于芳OA(外文另需提交全文翻譯)。
(四)11月11日-11月13日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規劃處、學生工作部分別審核申報人員的相關資料,量化積分作為基層院部審核的重要參考材料,審核依據參照附件1、3(職稱量化積分說明、職稱材料量化積分表)。
(五)11月15日——11月18日申報人員向學校職稱工作辦公室提交所有材料。在接收申報人評審材料時,要按照所申報系列(專業)的評審條件,重點檢查各項必備的要件,特別是評審材料的齊全規范、真實有效情況,《評審簡表》各欄目內容填寫與原件的一致性等。
(六)11月20日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小組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七)11月22日——11月24日公開展示申報材料。
附件1:職稱量化積分說明.doc
附件2:量化積分標準·高校教師系列.xls
附件3:職稱材料量化積分表·高校教師系列.doc
人事處
2021年10月22日